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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林寺状告政府索门票分成。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,状告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违约,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,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。(9月18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
少林寺怎么向政府索要起了“分成”?据少林寺称,2009年12月30日,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,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;少林寺按照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,含常住院(少林寺主体)、达摩洞、塔林和初祖庵景点,不负担其他费用,且按月支付。但嵩管委并未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、足额地支付原告应得的门票分成款项,并长期拖欠。说到底,还是利益之争。再说白点,都是钱惹的祸呀。
看到这则新闻,我感到叹息啊,他们所瓜分的是千千万万游客付出的血汗钱啊。少林寺讨要的三成分成,便多达5000万元之巨,少林寺的全部门票收入,无疑高到令人咂舌。羊毛出在羊身上,我们无疑就是那可怜的羊。
据悉,少林景区票面价格为每人次100元,真不算便宜。国内景点“涨价潮”可谓是一波接着一波,没有,只有更贵。9月18日的媒体上还有一则新闻,标题就是《多家景区再涨价,我国5A级景区门票均价过百元》。看来,少林寺的百元门票只是刚刚“及格”而已。
大部分景区资源的本质是公共资源,本应属于全体国民所有,但现在却常常被某些“山大王”和地方政府当成了牟利的工具。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就曾批评大陆景点观光费用非常高,并举例说:所有的寺庙都收费,普陀山每个景点门票都在40元以上,而台湾没有一个寺庙要收费。“寺庙等历史景点是老祖先留下来的,不应该收高费用。”他同时指出,如黄山、张家界、九寨沟等自然景区,都是自然创造的景色,不应收取高达300元的门票。不知道蒋副主席的话是否让那些发“旅游财”的人脸红?景区门票必须列入民生价格的监督体系,政府对盲目涨价的现象应实施更有效的监管,绝不能不能任由景点向“钱”冲。
也有好消息:宗教事务局被撤出旅游联席会议,寺庙门票或取消。全国假日办被撤销,取而代之的是升格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。参与部门由18个增加到28个,包括文化部、中宣部、中医药局、扶贫办等;剪掉的三个部门是:国务院办公厅,国家宗教事务局,铁路总公司,宗教寺庙可能取消门票。期待这个“可能”及早变成现实,寺庙原本就不该成为牟利的道具。果如是,则国人幸甚,少林寺等古刹也幸甚——终于可以安心静修,而不必整日为铜臭而烦心。
个人而言,呼吁寺庙类景区取消门票,使更多的公民不因票价高昂而无法参观自国文化。